第(2/3)页 是陆彦哲单方面对她说的。 他说:“我要去参军了。” 阮竹那个时候没念过书。 但也多多少少听村子里的人说过。 参军。 就是保家卫国。 就是给家里争光。 她虽然不知道给家里争光是干嘛。 可她知道那是一件好事。 因此。 她点了点头,还是没吭一声,像个哑巴一般。 那陆彦哲见到,呆呆的看了她几眼。 那个时候,她才几岁吧。 正是旁的小孩子们玩泥巴的年纪。 偏偏别的小孩子们都长的又高又壮,又柔又嫩。 只有她自己像个豆芽菜似的,还是黝黑黝黑的那种小豆芽菜,才几岁的小孩子,就有了很大很大的心事。 常年的疲态和劳累甚至让别人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小孩子。 只以为这是长不大的侏儒妇女。 所以那个时候。 她看不懂陆彦哲眼里的眼神是什么。 是替她委屈? 是觉得心疼? 还是幽幽的叹息。 她不懂。 她只知道陆彦哲走的那天早晨。 她自己的小破屋子的门口多出来了几个带着轮子的小摇椅床。 这些小摇椅床带着轮子,可以轻松的被她拖着走,这些小摇椅床虽然是由竹片编成。 可打磨的很是光滑。 铺上一个小毯子在里面。 就能让她的那几个弟弟们睡的又香又安稳。 她欣喜的,开心的,用着这几个小摇椅床带大了一个又一个弟弟们。 直到后来阮嫣然生下来之后,阮父阮母亲自带阮嫣然长大。 这下这些小摇椅床们才被淘汰了下来,最后被堆放在了她的小破屋里。 像是她这个人一样生灰,被堆放在角落里,无人重视。 但是。 那个时候她不知道这一切。 同样她还是觉得自己是快乐的,她一点都不孤独。 即便到后来,她一步一步的带着七个弟弟一个妹妹们长大。 直到她代替阮嫣然嫁给了已经腿断了之后的陆彦哲。 她还是觉得不孤独。 她虽然嫁进了陆家。 可陆父陆母对她很好。 家里的七个弟弟和妹妹们更是隔三差五的找她。 虽然每次都是因为他们没有零花钱,没有饭吃,或者是衣服脏了给她拿过来让她洗。 可她还是觉得自己不孤独。 第(2/3)页